昨天下午,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山西代表团举行分组会议,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3月8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山西代表团举行分组会议,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山西代表团团长张宝顺,副团长申联彬、杨安和参加审议。
代表们认为,修改选举法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将成为我国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历史性进步。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这意味着农村人口在选举上及政治权利的实现上向平等原则迈出了一大步,促成宪法规定的平等原则的充分实现。
代表们认为,这次选举法的修改符合当今城乡发展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修改后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更加科学,利于调整人大代表的构成,反映多种利益需求,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为人大制度作用的发挥提供主体条件。
代表们认为,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进一步强调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强调应有适量的基层代表,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人大代表比例失衡现象,从制度上保证一线的工人、农民的代表比例,其目的是扩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基础、强化人大的监督权,扩大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途径是对人大制度发展的新探索。
这是山西台记者从北京发回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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